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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迈5月实施旅行社奖励政策
2014年4月29日星期一  来源:人民日报广告部_人民日报电话010-52405835人民日报公告登报电话_人民日报海外版广告部_维权公告刊登热线
本报澄迈4月28日电(记者祝勇 实习生曹幸 卢雅楠 唐琴)27日下午,澄迈县政府宣布,该县出台的《澄迈县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办法》将自5月1日起执行。
《办法》规定,对在澄迈开发旅游客源做出突出贡献的旅行社给予表彰,并一次性发放奖金奖励。一年内,组织游客数量累计1万人次以上奖励3万元;游客数量累计2万人次以上奖励8万元;游客数量累计3万人次以上奖励高达15万元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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